灯具的外形与建筑物是否协调等。
(灯具光特性的选择)
a、 在层高较低的工业与民用公共建筑中(如工厂试验室、办公室、商场、各种文化设施内的休息厅和接待室等),房间的墙与顶棚均要求有一定亮度,要求房间有较高的反射系数,并需有一部分光直接射到顶棚和墙上,此时以采用半直接照明型或直接型、间接型配光的灯具为宜。照明器上半球光通辐射一般不应小于15%(如乳白罩灯具或散射型灯具),并应避免采用特狭照型直射灯具。
b、 在高大厂房(6m以上)内,宜采用狭照型或特狭照型灯具,但对于有垂直照度要求的场所不宜采用高度集中配光的灯具,而应考虑有一部分光能照到墙上和设备的垂直面上。
c、 建筑物室内要求减少阴影时,可采用广照型等配光,使工作点能受到来自各个方向灯具光线的照射。如果对消除阴影要求十分严格,则**采用发光平面(如发光天棚),它的特点是照度高,且均匀,对消除阴影效果比较理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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